2月20日晚间,大智慧发布公告,公司实控人拟减持不超过6%公司股份,用于支付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中的相关赔款。
投保机构代位追偿,实控人拟减持支付超3.3亿赔款
【资料图】
该事件源起于2013年,大智慧因201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利润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于2016年7月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一并被处罚的还包括张某虹、王某等时任董监高共14人及承担年报审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
在此之后,部分投资者陆续以该虚假陈述行为造成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大智慧及相关责任人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截至2023年2月16日,大智慧已根据生效民事判决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共计约3.35亿元。
2023年2月20日,诉讼进展公告显示:“前期,大智慧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向投资者进行了赔付,根据中小投服的建议函,为维护公司利益,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张长虹等相关责任方支付公司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中已经支付的赔偿款,并承担全部诉讼费”。
目前,在上海金融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大智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与公司达成和解,张长虹同意于今年年底之前分四笔向公司全额支付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中,向相关投资人赔付3.35亿元。
该案是全国首例由投资者保护机构根据《证券法》第94条新规提起的股东派生诉讼,也是上市公司因证券欺诈被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全国首例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位提起的向公司董监高追偿的案件。
同日,公司发布的减持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因和解支付金额巨大,出于资金需求,张长虹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约40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约81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合计拟减持不超过6%公司股份。
2022年度业绩预亏
值得注意的是,大智慧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诉讼结果将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和解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此前,2023年1月31日,大智慧发布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亏损9000万元到13400万元;扣非净利亏损9300万元到13700万元,较2021年相比,整体业绩由盈转亏。
公司表示,报告期内业绩亏损,主要由于产品研发进度和市场开拓受新冠疫情影响,业务收入(剔除并表范围变动影响)同比有所下降;以及,研发投入及人员成本增加,利息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信息分享,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投资建议。
版权声明:本作品版权归面包财经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作品。